天津市部分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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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称 | 办公电话 | 地 址 |
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| 022-23018720 | 南开区黄河道474号 |
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| 022-23384745 | 和平区新华路255号 |
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(北方人才) | 022-28013666 | 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|
滨海新区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塘沽 | 022-66270901 | 滨海新区于家堡宝策大厦一楼 |
滨海新区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大港 | 022-63224583 | 滨海新区大港育秀街71-2号 |
滨海新区公共就业(人才)服务中心汉沽 | 022-25667000 | 滨海新区汉沽新开中路96号 |
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| 022-25202282 |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40号 |
天津港保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| 022-84906292 |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|
滨海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| 022-23708521 |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 |
01 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,如档案遗失,造成没有有按规定办理存档手续而成为“死档”,毕业后未超过2年择业期的(有的地方是3年择业期),可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。超过了择业期,则可以按照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身份携带身份证、学历证、户口簿等材料重新办理存档!但前提是不要超过35岁!
02 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超过5年没有理会的,只需要补齐代管费、办妥相关手续,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。
03 自己携带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,如果档案袋被打开,里面的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,如果档案资料遗失,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。
04 “跳槽”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,要与原单位协商,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,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。